一、考试时间
2023年3月11日(周六),时间地点见附件。
二、考试证件
持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参加补考。
三、其他说明
1、未通过原因为取消资格、旷考、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必须重修,不能参加补考,已经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
2、参加补考或缓考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参加补考考试。未报名或报名未参加补考的视为放弃补考(缓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