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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学分制的几个相关概念问题研究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 | 作者:广州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张长海 | 发布日期:2004-11-13 | 阅读次数:

2004-11-11       

  提要: 中国乃至国际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实施完全学分制是大势所趋。本文从定义学的角度,首先论述了"完全学分制"的内涵,认为"完全学分制"这一概念是在学年学分制还有一定生命力的时代条件下的一个过渡概念。之后,对于实行完全学分制后,几个热门概念问题进行了探讨和预测,如如何对一个合格毕业人才进行量化,本科导师制、课程班级、专业等。

  主题词:完全学分制、本科、导师制、课程班级、专业、知识模块、学科群随着办学主体的绝对增多和多样化,大学教育呈现大众化趋势,它的直接表现就是现在高校的大幅扩招,当然扩招也是我国教育政策导向所为。教育"产业"越做越大,教育客体之间的绝对差异越来越大,为了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习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就要求课程运行机制更加灵活化。完全学分制是最适应这一潮流的课程运行机制与学生管理机制。

  一、"完全学分制"的概念界定
  "完全学分制"这一提法在国内尚无得到普遍认可,很多学者在这一概念的可行性上争论不休,有的学者认为学分制就是完全意义上的学分制,没有所谓的"完全学分制"。笔者以为:学年制与学分制相结合的学分制是一种"学分制",摆脱学年制"束缚"的学分制又是一种"学分制",为了把这两种学分制区分开来,对于后一种学分制,我们何防称它为"完全学分制"?待学年学分制完全进化到"完全学分制"时,再将"完全学分制"的名称还原或默认为"学分制",当然,进行教育史探讨的时候,还要将二者区分开来。
  没有哪一个名词更符合于以上的脱离学年制的学分制。纯粹概念的论争不但没有学术意义,也不创造什么实际价值。有时候,概念的论争需要学术行政的参与来消除。当前我国教育学界特别是教育学基础理论界存在这样弊病:对一些比较关键的问题,任其发展,组织不力,没有学术"过滤"。各个级别的教育学会必须对这一问题做出回应。如果我们一味地"生产",而"收获"时眉毛胡子一把抓,到头来,只能是鱼目混珠。所谓"真理越辩越明",是有一定的时间代价的,并且必须有一定的规范来约束。一个概念的确立,需要辞书字典的支持,也需要国内外权威专家的认可与支持。
  完全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学生修满一定的学分即可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年制和学年学分制是其相对的概念。学年制和学年学分制均要求学生在一定的学制内修读规定的课程,它们的最大区别是学生修读规定的课程有无年限的限制(不是绝对),再则,完全学分制把课程用学分来量化,便于实行学分级点制。
  学分制有不同的发展阶段,最发达的阶段是完全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是学分制发展的一个阶段,选课制度是学分制发展的萌芽。在完全学分制的管理制度下,将没有专业的限制(一定范围的),没有修业年限的限制(一定范围的)。现阶段,由于在高等教育规模还不是足够大的情况下,高等教育还没有发展成为一个"供学生选购学分的市场",对修业年限还要做一定的限制。现在的任何一所大学均没有实现真正的完全学分制。完全学分制的本质是把知识模块化(足够学分的课程所包含的知识)来培养学生的管理制度。当然,完全学分制是一个系统,需要较多的选修课、宽口径课程设置、自由选课制、自由选专业、导师制、完善的学生管理、按学分收费、学分级点制等硬件和制度的支持。

  二、本科毕业生
  这其实牵涉到如何对一个学历层次的学生进行毕业评价的问题。学年制和学年学分制制度下,对一个学历层次的毕业生采取按思想道德、学习时间、修读课程门数与结构等因子来评价是否合格,且评价仅是每年一次。在完全学分制下,毕业生合格性的评价办法与机制要适当转变。完全学分制与学年制和学年学分制的最大变化就是学习年限更具有弹性,发生较大变化的是第二课堂的含量。
  完全学分制是一种完备的选课制度,主要是,且也易于对第一课堂课程的学分做出具体规定,完全学分制在量化方面确实有其优越性,但并不是学生的任何学习活动都是可以量化的。如第二课堂对于塑造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完全学分制如果引导不当,则容易使学生具有功利主义倾向,认为完成足够的学分就算万事大吉,完全学分制的实行也容易导致高校具有功利主义倾向。
  完全学分制是一种比较自由的选课制度,有利于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发展,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提前毕业,从而可以缩短在大学校园的修业年限。当然,完全学分制也允许学生推迟毕业。由于我国大学校园文化的逐步繁荣,校园文化对于大学生素质的塑造具有很大的作用,很多明智之士就把自己的家安置在大学校园附近,更有甚者,大学附近的房地产比远离大学的价格高出许多。大学生提前毕业就削弱了大学校园对于综合素质的塑造,大学生推迟毕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大学校园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塑造。
  所以仅仅把课程学分化,按学分来管理是远远不够的,许多配套措施需要紧跟而行,如把文化素质模糊学分化(由于学分的局限性所致),规定实践学分,加强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建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指标多样化,不仅仅包括文化课程、也包括模糊的素质教育,可以采取模拟活动来测评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课程班级
  在学年制或学年学分制的管理制度下,由于各位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生课程完全相同或绝大部分相同,因此同一个专业的学生就是一个班级,这个班级叫做实体班级。实体班级成为学校对学生管理的最基本的单位,如开展课外活动,评优等等。其实实体班级也是便于选读课程而建立的,只不过这种班级由于太具有固定性,故叫实体班级,是学年制和学年学分制管理制度下的特有产物。
  在完全学分制下,由于学生选课比较自由,因此学生组合的流动性比较大,由于因为选课的组合是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最经常的组合,因此,基于以前的管理机制,学生相对稳定的组合就不是很多了,在短暂的时间内,比较稳定的组合就是课程班级,课程班级就是因为选课而暂时结合起来的学生组合,这种组合一般以一门课程的开设时间为期限。
  在完全学分制下,如何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成为学生管理部门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由于学生选课的随机性很大,实体班级很难维持,学生评优将较少具有相同的基准。在完全学分制下,学生社团能够取代实体班级的功能吗?由于学生社团是基于学生的志趣建立起来的,是积极分子的社团,一些非积极分子不能参与进来,所以不能囊括全体学生,故社团不能完成实体班级的管理功能。课程班级由于随机性大,也不能完成原来实体班级的使命,因此在完全学分制下,对学生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模式是学生管理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采取课程班级与社团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可能是较具有可行性的选择,或者以宿舍单元为单位进行管理,或者几个管理模式相结合,不同的管理内容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管理的要义之一就是要基于对象的稳定性,才能施以有效、合理的管理措施,达到较好的管理效果。
  以前的学生管理单位可以扩大到实体班级,现在需要更加微观,可以说,管理干部的工作量是大幅提高了,工作难度也增加了。

  四、本科生导师制
  导师制在现阶段主要指研究生培养制度下的一种制度,是指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习和学术研究,培养出的学生因具有各自的特点而备受教育界的推崇。如果说研究生导师制主要是为了培养不同的人才,而本科生导师制则主要是为了减少本科生学习的盲目性,它们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在完全学分制下,培养不同的人才已经是先决条件。
  由于在完全学分制下,由于每位学生的学习进度不一样,也就是每人都需要自己的学习计划,为确保学习计划更符合每位学生的实际情况,本科生也需要导师的指导。本科生导师与研究生导师有很大的不同。研究生导师要求有很高的学术水平,由于研究生有一定的自制能力,加上有本科阶段的学习经验,因此学习方法的指导就不需要太多(主要需要指导研究方法),而本科生刚刚结束高中阶段的学习,又由于我国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受应试教育的影响较深,因此本科生需要学习方法的指导以及为之安排周密的学习计划,因此本科生导师需要一定的教育学和学习学的知识,推行导师制要求本科生导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本科生导师制的推行会带来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如工作量计算问题,导师的遴选问题、本科生导师的管理体制问题等。本科导师制与社团管理构成了完全学分制灵活管理体制的有效补充。导师与导师之间要加强联络,从而强化对学生的管理。这就要求教师不但是学科专家,也是管理专家,这是完全学分制对高校教师带来的新的使命。

  五、专业
  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按学科分类和职业分工设置各种专业,专业的设置必须考虑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无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永恒发展的,也是多样化的。大学教育除了延续文化,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以外,其主要功能就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合格和优秀的人才,因此,大学教育必须面向人才需求的市场,不面向市场的本科教育是失败的教育,计划经济下的高等教育忽略市场需求办学,是值得我们教育界反思和吸取教训的。
  实行完全学分制以后,实行按学分收费的制度势在必行,除了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专业外,大多数学生会根据市场的人才需要选择专业,以期会找到一个好的工作。实行完全学分制以后,中国的本科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市场化的倾向,这是不可避免的,全国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宏观调控,避免市场化倾向带来的负面影响。
  最近,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需要的人才趋向多样化,因此,客观上需要专业的设置更加灵活,灵活到一定程度,专业就可以看作是一种知识模块,或者"学科群",例如牛津大学就把学生四年所学的东西叫做"学科群"。其实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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