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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中间组织发展现状与趋势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民主化的进程,社会中间组织逐渐走向成熟, 成为政府与社会联结的纽带和互动的桥梁, 高等教育中间组织也同样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由于高等教育领域的高度专业性,在西方发达国家, 高等院校与政府、社会之间存在着大量的中间组织, 它们对平衡政府监管与高校自治、不同类型高校的发展等矛盾, 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进程, 我国的高等教育中间组织日益复杂多样。分析我国高等教育中间组织的发展现状, 对于深入进行国际的比较与借鉴, 对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都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高等教育中间组织的现状分析
高等教育中间组织的发展是政府职能转变和高等教育领域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产物。1 994 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指出:“为保证政府职能的转变, 使重大决策经过科学的研究和论证, 要建立健全社会中介组织”。1 99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在高中以及以上教育的办学水平评估、人力资源预测和毕业就业指导等方面, 进一步发挥非政府的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在国家的鼓励和推动下, 一批承担高等教育决策咨询、认证、评估等功能的中间组织相继形成, 它们分担了由政府分离出来的咨询、评估、监督、认证等职能。另外, 随着各类高等教育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相应民间组织也大量出现。
1.高等教育中间组织的类型
高等教育中间组织按举办者的不同可分为官方和民间两种, 而民间组织根据性质不同又分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三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等属于官方举办的;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各大学的校友会、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等属于社会团体类;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等属于基金会类; 民办非企业主要是指一些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中间组织性质的机构只有小部分。
2.高等教育中间组织的职能
官方举办的高等教育中间组织, 是由政府创办的, 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由政府任命, 受政府委托行使一定的政府职能, 大部分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它们所拥有和行使的权力通过国家行政机关委托而获得。例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它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科研经费依靠行政拨款的传统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 全面引入和实施了民主、平等、竞争的科研经费资助体系。国家财政对自然科学基金的投入, 从1 986 年的8, 000 万元增长到2005 年的26.95 亿元。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是教育部直属的事业单位, 其主要任务是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方针、政策和评估指标体系, 负责组织实施高等学校的教学和专业教学工作的评估。
社会团体, 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 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 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如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就是高等教育工作者及高等教育机构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研究高等教育科学的学术团体, 主要开展高等教育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 总结经验, 探索规律, 为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是中国大学出版界的社会团体, 主要任务是开展大学出版方面的学术研究, 探索大学出版体系的规律, 推进国内外交流, 依法维护本行业及会员单位的权益。
基金会, 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 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而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如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政部支持发起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开展全国助学、助教、改善办学条件及其他有关活动, 促进教育及其他有关事业的健康发展;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清华大学教育事业, 用于改善教学设施、奖励优秀学生和教师、资助基础和教学研究、资助教师出国深造及参加国际学术合作和国际学术会议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 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就可以归为此类, 它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管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是实施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的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