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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2014年度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1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1430号)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校内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的类别及名额

根据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进展情况和《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此次推荐选拔人选分为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四个界别,结合我校情况,拟推荐13名理论人才。

 

二、推荐人选标准

(一)推荐基本条件:

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人选,应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正确导向,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被评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为196311日后出生。已入选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推荐选拔。

(二)理论人才推荐专业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被评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是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

3.在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得省市(部)级以上(含省市级,下同)奖励或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学术奖励。

⑵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省市(部)级以上社科基金重点课题。

⑶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省市(部)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⑷研究成果(含理论宣传和社科普及作品)在省市(部)级工作中产生较大影响。

 

三、推荐选拔程序

按照推荐标准,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选择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参与推荐选拔人员于623日前将填写好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的《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党委宣传部。学校对参选人员按推荐选拔条件进行审核,择优上报。

联系人:刘志庆

联系电话:89733269

电子邮箱:liuzhiqing@cup.edu.cn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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