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宣传部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难忘红色记忆,弘扬长征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8 | 阅读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大力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热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凝聚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力量,根据中央和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难忘红色记忆,弘扬长征精神”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

二、征文内容

紧密围绕红军长征精神的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长征胜利的伟大意义和宝贵经验、红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艰苦卓绝的光辉历程和英雄壮举等,结合个人的经历和见闻,阐述对新时期弘扬长征精神重要意义的认识,讲述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弘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实际行动和精神风貌,讲述新长征路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中国故事、石大故事,表达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念和追求。

三、征文要求

1.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用史精准,条理清晰,故事性或说理性强。

3.作品要求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已公开发表的作品请注明出处、发表时间)。

4.体裁为论文、纪实类作品和文艺类作品,包括报告文学、人物特写、通讯、诗歌和散文等。除诗歌外,其他作品字数不少于1500字。

四、活动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征文活动,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征文活动的组织工作,广泛动员师生参与,将活动作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保证参与数量和质量。

五、征文时间

征文活动即日启动,至1020日截止。

六、投稿方式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征文活动负责人,集中统一报送本单位所征集的作品,作品需注明作者、身份(教师、学生)、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投稿请注明“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征文+单位+活动负责人+联系方式,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zhangguoze@cup.edu.cn。联系人:张国泽 联系电话:89733269

七、征文评奖

本次活动将组织评委对征文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给予奖励。同时,根据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报送文章数量及质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离退休工作处  
20169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