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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8 |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关于举办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是“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也是全民族抗战爆发80周年,本次诗词创作征集活动以家国情怀、自由正义为主题,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时代精神和中华语言文字魅力,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为共铸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作品体裁分类及要求

1.为配合以普通话为基础的“中华通韵”研究制定工作,探索和总结诗词创作实践的用韵规律,此次活动征集的诗词要求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押韵依据。

2.近体诗:格律诗词;长律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

3.古体诗: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4.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要求必须有题目。

5.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限3首以内。

6.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详细的联系方式。

三、评选办法

1.参加人员:全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优秀作品评选工作。活动将评选出优秀作品颁发证书,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举办的2017诗词创作征集活动。

四、报送方式

1.请各部门、单位指定征集活动负责人,集中统一报送本单位所征集的作品,将参评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报党委宣传部(主楼A142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zhiqing@cup.edu.cn。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17630日。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联系人:刘志庆;电话:89733259

 

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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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