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信息中心虚拟主机申请条例

发布日期: 2016-12-01 阅读次数:

为促进学校信息化建设,信息中心统一搭建了虚拟化平台,为各二级部门提供虚拟主机申请业务,节省硬件资源的购买,及机房空间的占用。虚拟主机申请用户必须遵守:

第一条  申请条件

1、申请的虚拟主机必须是部门使用,不提供个人申请业务。

2、同一部门,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台虚拟主机,最多可申请两台虚拟主机。

3、申请虚拟主机时需要提供详细配置信息和用途。

4、虚拟主机的申请人、管理员和单位负责人必须是学校正式职工。

5、申请虚拟主机必须提供申请人和管理员的真实有效信息。

6、虚拟主机信息发布规定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CERNET及校园网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 虚拟主机管理规范

1、信息中心只负责虚拟主机的托管,不负责虚拟主机的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

2、虚拟主机只能安装应用系统及相关支撑软件、相关安全防护软件,严禁安装其他程序(如办公、即时通讯、开发工具等),严禁利用服务器从事其他活动。

3、虚拟主机管理员对所持有的账户负责,需定期修改密码,不使用简单密码,由于用户原因导致密码泄漏,后果自行负责。

4、虚拟主机管理员不得更改其他账户密码。

5、虚拟主机管理员需定期对虚拟主机进行安全维护,进行必要的系统更新和病毒防护。

6、为避免灾难性后果,虚拟主机管理员需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

7、虚拟主机管理员变更需及时告知信息中心。

8、虚拟主机不再使用时需及时告知信息中心并进行注销。

第三条  相关说明

1、因虚拟主机存储空间有限,信息中心有权对申请的虚拟主机资源进行适当的调整。

2、虚拟主机不对校外开放远程桌面。

3、如果发现利用虚拟主机从事非法活动,信息中心有权长期停用虚拟主机。

4、如果发现虚拟主机部署的应用系统存在严重的漏洞,信息中心有权暂时停用该虚拟主机。

5、如果发现虚拟主机遭受病毒感染或者攻击其他服务器的情况,信息中心有权暂时停用该虚拟主机。

6、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教育部要求关闭服务器),信息中心有权暂时停用虚拟主机。

 

信息中心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