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文件规定,为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结合石油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院讨论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监督推免工作过程和程序。确定符合推免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学院成立推免申诉小组,接受学生对于推荐工作的申诉。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未参加过往届推免环节。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等其他条件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教〔2023〕23号)附件执行。
三、推荐办法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申请认定学术专长的学生,还需获得我校2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申请表及专家推荐书见附件1、2。
(二)推荐专业
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三)推免类别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普通推免生(石油工程阿语复合人才实验班)、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等。
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种推免类别。
(四)排名办法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5%(满分85分),必修课成绩计算时使用课程的初次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占15%(满分15分)。
“前三年必修课”说明:①大三下学期课程申请缓考且审批通过的,该课程成绩不纳入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和优良率计算,学生可正常参与推免排名;②待缓考课程成绩公布后,若该生因此不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则取消其推免资格;③前三年课程成绩截止2026年8月15日。
考虑院系调整涉及油气储运工程专业与海洋油气工程专业于2026年8月1日划转至石油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综合排名方式原则上保持不变。
(五)公示办法
校内公示的人数为学院分配的推免生候选人数和每个专业推荐的候补人选,公示信息包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拟推免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六)递补办法
公示期间,当拟推免学生放弃推免资格(附件4)或被取消推免资格(附件5)时,推免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学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
(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者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2.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者。
3.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四、时间安排
(一)8月11日,学院公示并执行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二)8月11日—8月14日,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交推免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
(三)8月15日—8月19日,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四)8月21日,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并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计算以及专业排名,确定拟推免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五)8月28日,公示期满后相关材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审批后提交给本科生院。
五、其他
1、推荐阶段咨询电话:010-89732196(解老师)。
2、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
2026年8月10日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宋先知
副组长:李 靖、卢运虎、鞠斌杰
成 员:张逸群、苏 怀、盛 茂、曹仁义、刘衡升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推免申诉小组名单
组 长:王 玮
副组长:卢运虎
成 员:苏 怀、陈绪跃、谭 强、赵晓亮、刘衡升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专家审核办法
1、石油工程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组 长:曹仁义
成 员:黄文君、周 舟、汪 洋、廖 绮、苏 莉
秘 书:刘衡升、王志浩、周芷名
2、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1) 科研成果
序号 |
内容 |
加分标准 |
1 |
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 EI 、SCI、SCIE 或 SSCI 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
限 1 篇 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 1.5 分; EI、SCI、SCIE 或SSCI 收录的期刊 2分 |
2 |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
限 1 项 1.5 分 |
3 |
以第一负责人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 |
限 1 项 1.5 分 |
注:可叠加计分,上限为 2 分。
科研论文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单位发表的与学业紧密相关的科研论文(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仅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论文需“线上或者线下发表(含Online)”,“录用”不加分;会议论文不加分;专利需“授权”(有证书),“申请公布、实质审查、初审合格”等不加分。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之前。
2) 竞赛获奖
3)
竞赛级别 |
A 级 |
B 级 |
C 级及 D 级 |
国家级 |
一等奖(金奖)队长 3分,其余队员均分3分 |
一等奖(金奖)队长2 分,其余队员均分2分 |
一等奖(金奖)队长 1 分,其余队员均分 1 分 |
二等奖(银奖)队长 2.4 分,其余队员均分 2.4 分 |
二等奖(银奖)队长 1.6 分,其余队员均分 1.6 分 |
二等奖(银奖)队长 0.8 分,其余队员均分 0.8 分 |
三等奖(铜奖)队长 1.5 分,其余队员均分 1.5 分 |
三等奖(铜奖)队长 1 分,其余队员均分 1 分 |
三等奖(铜奖)队长 0.5 分,其余队员均分 0.5 分 |
鼓励奖队长 0.9分,其余队员均分0.9 分 |
鼓励奖队长0.6 分,其余队员均分 0.6分 |
鼓励奖队长 0.3 分,其余队员均分 0.3分 |
省部级 |
一等奖(金奖)队长 1.5 分,其余队员均分 1.5 分 |
/ |
/ |
二等奖(银奖)队长 1.2 分,其余队员均分 1.2分 |
/ |
/ |
三等奖(铜奖)队长 0.75 分,其余队员均分 0.75分 |
/ |
/ |
鼓励奖队长 0.45分,其余队员均分0.45 分 |
/ |
/ |
注:竞赛获奖指学生参加列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竞赛清单》中的国家级和 A 级省部级赛事并获得相应奖励,可叠加积分,上限为 3 分。
如赛事设有特等奖且仅有唯一项目获得特等奖,则该特等奖按照一等奖的 1.2 倍积分,同一赛事其他级别奖项不降分;否则特等奖等同一等奖,一等奖等同二等奖,以此类推。同一赛事仅取最高获奖级别进行积分。C级、D级赛事学院依据专业特色对积分进行定义,原则上积分不高于上表中所列对应奖项设定的分数。赛事级别以推免当年(参加比赛当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竞赛清单》规定为准。竞赛成果统计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之前。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本部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附件3:各类别推免基本条件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带标记 转PDF)
附件4:关于自愿放弃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声明.doc
附件5:关于取消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资格的说明
主文件:石油工程学院关于做好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带标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