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党支部、毕业生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切实增强毕业生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更好地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使毕业生党员在毕业学期和离校过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毕业生党员转正审批工作
学院党委已于5月25日完成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工作,请各毕业生党支部于6月1日前在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上完成党内信息管理系统中预备党员转正操作。
2、 毕业生党员的材料填报归档工作
5月30日之前,党支部应根据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的教育考察情况,由党支部和预备期联系人做好考察记录并填写到《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如有需要,党支部要集齐毕业生党员的其他相关必备归档材料报送至学院。毕业生党员的材料于5月31日之前由学院统一交至组织部,连同其他入党材料一并由组织部负责送交学生档案室归档。
3、 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6月7日之前,各党支部要填写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的相关培养考察材料,认真整理好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校培训、群众意见、团组织推荐意见等申请入党材料后装袋密封,并详细列出材料清单贴在资料袋上,交学院党委,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后由学院党务秘书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密封后也可以由学生本人带走)。
4、 毕业生党员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
5月26日至6月7日,各毕业班党支部要结合六月份组织生活会,以“承诺文明离校、强化责任担当、站好最后一班岗”为主题,结合学生党员先锋工程“服务先锋”行动计划,开展党员系列实践活动,树立党员形象,展现党员风采。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开展毕业生党员签订文明离校承诺书活动,倡议党员在就业及文明离校工作中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积极配合校院两级的毕业离校工作,确保全体毕业生文明安全顺利离校;认真落实好认领先锋岗岗位职责,重点做好就业互助、文明表率、学习表率、志愿服务等工作,起到学生党员的表率作用;做好毕业生专题教育活动,并于6月7日上报完成情况。
5、 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咨询、登记组织关系转移信息
5月26日-6月7日,根据《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须知》(见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相关附件)中的组织关系转移原则和要求,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党组织咨询准确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党员本人应与拟接收其党组织关系的单位的组织部门(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取得联系,咨询接收党员关系的党组织和去向单位的名称全称,确保转移信息准确无误。按照转移组织关系、在本学院升学工作、延期毕业、保留组织关系4种情况,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2017年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汇总表》,其中升学到北京其他高校继续读研(读博)的,在特殊说明栏中注明拟开学时间。并于6月7日前提交学院党委。
(2)学院汇总毕业生党员转移信息
6月11日之前,学院负责人汇总审核毕业生党员转移信息登记表。6月12日之前,学院将审核后的《转移关系登记汇总表》上报党委组织部。
(3)系统管理员在网上申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6月14—15日,毕业班党支部的党员系统管理员登录“北京市党员支部服务系统”,在网上为毕业生党员提交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申请和填写党员相关信息,网上提交至学院党委审批。
(4)学院党委网上审批办理
6月15日——6月18日,学院党委系统管理员登录“北京市党员支部服务系统”,在网上审核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网上开具电子介绍信时,党费统一填写交至“2017年6月”,落款时间统一写为“2017年6月30日”,有效期写为“90天”。支部提交的转移申请不合格的,退回党支部重新申请转移;合格的,由学院党委在网上按3种情况办理:
1)按“市内转接”类型将党员组织关系直接转往北京市属单位、北京高校或校内其他学院的党组织,并开具电子介绍信,同时在系统中打印纸质介绍信;
2)按“转出市外”类型发起转往外省、非北京市属单位或中央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申请,并开具电子介绍信,提交校级管理员审核;
3)仍在原学院工作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由学院管理员在网上系统中按“内部调动”类型将党员调整到相应的党支部,不用开具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
(5)党委组织部审批、开具纸质介绍信
6月20—23日,校组织部进行网上审批“转出市外”的党员关系转移申请,同时学院按指定时间到组织部为转往非北京市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集中办理纸质介绍信,加盖“北京市委教工委组织处”公章。学院在网上按“市内转接”类型办理关系转移的,由学院从系统中打印纸质介绍信后,交至组织部加盖校党委组织部公章。
(6)学院发放纸质介绍信、通知党员有关转接事宜
6月26—27日,学院将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毕业生党员本人(注意:不能装入个人档案)。同时提醒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90天,介绍信上已注明)凭介绍信及时到拟接收单位的党组织报到办理转入手续,并及时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回学院党委(不得超过1个月)。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须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领。
对转往北京市属单位、北京高校或校内其他学院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学院要告知毕业生党员,党员关系转接工作需由学校和接收单位双方党组织共同联动办理,其中本人在学校的党员关系转出手续环节(含电子介绍信)已在网上办理完毕,党员本人务必要在介绍信有效期凭介绍信到拟转往单位的党组织报到,由对方单位在网上系统进行“确认报到”接收关系后,党员关系转接工作才算全部完成。
(7)介绍信变更改派
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后,党员关系转接信息又发生变更或信息有误的,党员统一报学院党委修改原登记信息,并交回原纸质介绍信。6月28日,学院、组织部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网上和纸质)的改派工作。
6、办理组织关系保留手续
根据《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须知》,因特殊原因要申请保留组织关系或延期毕业暂缓转移的毕业生党员,6月11日前按有关要求,党员本人凭出国留学、延期毕业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相应的书面《XXXX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员出国(境)组织关系审批表》或《XXXX年延期毕业党员暂缓转移组织关系申请表》,学院审批同意后填写《2017年毕业生党员出国申请保留组织关系登记表》和《2017年毕业生党员申请保留组织关系登记表》电子文档。
6月11日前学院将各类《申请表》和《登记表》统一报校组织部审批备案。纸质《申请表》《审批表》一式三份,党员本人、学院党委和校组织部各留存一份。
7、毕业离校转单“党团关系”栏盖章
6月27—28日,已办理转移手续、在本学院工作或升学的毕业生党员,由学院的党员系统管理员核对转接组织关系信息后,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在其离校转单“党组织关系”栏加盖院级党组织公章。学院已批准延期毕业暂缓转移关系和保留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个人持相应的申请表到组织部盖章。
未办理以上相关党员转移或保留关系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各级党组织不得为其离校转单盖章办理有关手续。
8、维护党员信息库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结束后,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在6月30日之前完成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9、上半年党内统计工作
拟定于6月26日至6月30日,开展2017上半年的党内统计工作,具体时间和统计要求,随后另行通知。
石油工程学院党委
2017年5月26日
2017年毕业生党员教育及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进度安排表
|
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
完成单位
|
1
|
毕业班级发展党员及党员转正工作
|
5月25日前学院党委审批;
5月31日前将转正材料送至组织部审核备案归档。
|
学院党委、
毕业生党支部
|
2
|
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考察意见
|
5月30日前,毕业生党支部为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将预备期教育考察情况填写到《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并上交至学院党委;
5月31日之前由学院统一交组织部进行归档。
|
学院党委、
毕业生党支部
|
3
|
毕业班党员材料的整理、归档
|
5月31日之前交至组织部归入学生人事档案。
|
学院党委
|
4
|
毕业班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整理工作
|
6月7日之前,党支部要认真整理毕业班积极分子材料,并仔细列出材料清单贴在资料袋上,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后由院系党务秘书负责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密封后也可以由学生本人带走)。
|
毕业生党支部
|
5
|
毕业生党员主题教育活动
|
6月7日之前,党支部结合六月份组织生活会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交活动总结及照片。
|
毕业生党支部
|
5
|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
5月26日-6月7日,党员询问准确的组织关系转移信息,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填写《2017年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汇总表》并上报学院党委;
6月11日之前,学院汇总审核《2017年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登记汇总表》并上报组织部;
6月14-15日,毕业班党支部登录“北京市党员支持服务系统”,为毕业生党员提交组织关系转移申请;
6月15-18日,学院党委网上审核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并开具电子介绍信;
6月20-23日,组织部审核“转出市外”组织关系转移申请;
6月26—27日,学院党委发放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6月28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信息改派。
|
党委组织部
学院党委
毕业生党支部
毕业生党员
|
6
|
办理组织关系保留手续
|
6月11日前,党员本人提交《延期毕业党员组织关系暂缓转移申请表》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员出国(境)组织关系审批表》;
6月11日前,学院将各类《申请表》报送组织部
|
毕业生党员
|
7
|
毕业离校转单“党团关系”栏盖章
|
6月27-28日,学院党委加盖院级党组织公章
|
毕业生党支部
毕业生党员
|
8
|
维护党员信息库
|
6月30日之前,学院党委完成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
学院党委
|
9
|
2017年半年党内统计工作
|
6月26—6月30日,各单位进行党内半年统计,统计人员范围包括2017年上半年毕业生(含春季毕业已转出的学生)。
|
学院党委
毕业生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