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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基本要求

发布日期:2017-11-29 作者: 编辑: 访问量:
 石油工程学院

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基本要求

一、毕业基本要求

(一)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

(二)博士学位论文用汉语或者英语撰写。

(三)在读期间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二、申请博士学位基本要求

(一)满足毕业基本要求。

(二)发表学术论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SPE  JJCR期刊分区表3区(含)以上的影响因子大于1.5(含)的国外期刊上至少发表1学术篇论文。

2.在中国国内核心期刊或学生所在国主流专业期刊或SCIEI收录的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学术论文。

(三)参加国际学术会议1次且有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口头报告或者张贴论文(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

(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

三、其它说明

(一)除特别说明外,所有论文均指期刊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学术论文必须在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署名单位,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必须有本人导师(以研究生名册为准)署名,学术论文内容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必须纸质见刊。

(二)学院以前的相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不与本规定矛盾的仍然有效;本规定未涉及之处,按中国博士研究生要求执行。

(三)本规定经石油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经2015年第十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从2016级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其它年级参照执行。

(四)本规定由石油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