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4年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宁正福
成 员:陈勉 程林松 刘慧卿 梁永图 金衍 马新仿 张广清
职责:负责对我院在职工程硕士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学院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专业领域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2.成立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组长的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 长:田永娟
成 员:赵晓亮 薛永超 曹仁义 王雷 王敬 王庆 谭强 王小秋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3.成立复试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复试小组
组长:宁正福
成员:陈勉 程林松 刘慧卿 梁永图 金衍 马新仿 张广清 黄中伟 尉宝华 田守赠侯冰 宋先知 王海柱 廖新维 姚约东 韩国庆 陈民锋 黄世军 张红玲 牟建业 檀朝东 于海洋 李俊健 杨进
秘书:赵晓亮 王雷 薛永超 王敬 谭强
职责: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体现学院是招生的主体,导师是招生第一责任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理念,坚持导师为主导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制,加大导师在复试及录取中的权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指导教师具有录取与否的决定权。学院对本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3)强化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4)面试时各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复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5)各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工程硕士生综合面试记录表》(附件3),不得更改并须妥善保存备查;
(6)统一同一专业领域不同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
二、复试细则的公布时间、方式
三、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培训情况
1.遴选办法: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参加复试工作。
2.培训方式:1月5日召开复试工作培训会。
3.培训内容: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硕士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确定复试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考生出场顺序、提问分工及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等事项。
四、工程硕士的培养目标、培养特点
培养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所属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海洋石油工程中科技攻关、技术开发、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规划与管理的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掌握本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在该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等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掌握和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五、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
1.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
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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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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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分数、单科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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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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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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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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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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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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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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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名单
3.录取办法
(1)不接收校外调剂,不接收专业领域间调剂。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013年前办班遗留考生和2014年办班考生。其他进入复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专业笔试不及格者不予以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六、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
2.笔试:2015年1月10日8:30-11:30,地点详见研究生招生主页
3.资格审查:2015年1月10日上午10:00-13:00,地点在中油大厦A座811,
必须在专业复试之前完成,请提前准备好材料。
七、复试考核方式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由研招办公统一组织,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难度要适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
3、考核内容
(1)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听说能力。设立一定数量的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八、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计算方式
1.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二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25% +综合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5%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GCT成绩÷4)*50% +复试成绩。
九、复试小组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小组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名单及其材料转交各复试小组;
2.各学科复试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复试,复试小组秘书将所有复试材料按班按准考证号整理后交教学秘书;由其整理、上报、归档备查。
十、复试日程安排、地点、考生分组名单
1.复试时间:2015年1月10日上午10:00开始
2.复试地点、分组安排
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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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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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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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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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中油大厦A座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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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报名考生、冀东油田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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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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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中油大厦A座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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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班考生(长庆、塘沽、中海油、华北煤层气等)、个人报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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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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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中油大厦A座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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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考生、天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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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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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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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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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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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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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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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时间、网址
2015年1月26日前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考生从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十二、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复试结果(包括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在网上显著位置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3. 实行复议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由研究生院和纪委联合负责核查,经调查属实的,由在职工程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十三、其他
1.本细则由石油工程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由石油工程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