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学院文件
关于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
各专业博士论文全盲审的通知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的情况,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试点开展博士论文全盲审工作。
参加校2015年6月份学位会的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所有博士生学位论文原则上全部盲审,送至《国家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评定,送审时将需提交隐去涉及学校、学生及导师相关信息(见附件2模板)。由各学院集中收齐电子版后交由研究生院送审,送审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现将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博士论文全盲审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博士论文全盲审的规定
附件2: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格式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
2015年1月21日
抄送:机电与储运工程学院(1)、提高采收率研究院(1)、非常规天然气研究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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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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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博士论文全盲审的规定
1.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原则上所有博士论文全盲审,从2015年开始执行。
2.盲审专家为5名,超过三分之二同意答辩即可参加答辩(即:有四人同意答辩,博士生就可以参加答辩);如果有2人(含)以上不同意答辩,需推迟半年答辩,修改后重新进行盲审。
3.不要求答辩委员会委员为评阅专家,但答辩委员会委员至少有1名校或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且非博导答辩委员的比例不得超过20%的要求。
4.答辩博士生必须需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送至答辩委员会委员。
5.送审论文送审格式要求见附件2。
6.其他要求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