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18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2018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结合石油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及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办法。确定符合推免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学院成立推免申诉小组,接受学生对于推荐工作的申诉。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四)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三、推荐办法
(一)学生申请
学生须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并获得我校2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及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3。
(二)推荐专业
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推荐的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三)推免类别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研究生(含本硕、本博一体化培养、一专多能人才培养、思政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支教团成员。
(四)排名办法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 100 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 70%(满分 70 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比不高于 10%(满分 10 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比不高于 20%(满分 20 分)。前三年课程截止到 2021 年夏季短学期。各学院按照前两项加和成绩排序和预估分配名额的 1.3 倍确定参加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的学生名单,然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
(五)公示办法
校内公示的人数为各学院分配的推免生候选人数和每个专业推荐的候补人选1-2名,公示信息包括: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学院、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等,见附件4)、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六)拟推免生递补办法
在校内公示期间,如有不合格的拟推免生,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四、时间安排
(一)9 月 6 日至 7 日,所有拟申请推免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推免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书。
(二)9 月 8 日,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并申请推免的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专业排名。
(三)9 月 10 日,学院审议、确定拟推免名单,公示拟推免生名单
(四)9 月 20 日,学院将拟推免名单报教务处。
(五)9 月 22 日,公示推免生名单结束,学校审议、确定推免名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张广清
副组长:刘伟 刘东东
成 员:王明辉 袁 英 谭程巍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推免申诉小组名单
组 长:黄世军
副组长:刘 伟(院纪委书记)
成 员:刘东东 谭程巍 李俊键 谭强 李世远 赵晓亮
石油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
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认定办法
1、石油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学术专长审核认定小组
组长:刘慧卿
成员:侯冰、黄中伟、马新仿、李世远
秘书:谭程巍
2、针对所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
(1)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但有直系亲属或高于本人职务、职称、学历的合作者只做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竞赛获奖: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全国性竞赛和国际性竞赛不低于全国性竞赛
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3)科研成果或竞赛获奖只取最高级别,而且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每一类型单独计算,且不能突破该项的上限分值。
3、综合评价计算办法:
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满分20分,包括:
(1)入伍服兵役 满分4分
(2)参加志愿活动 满分4分
① 国家级志愿活动 计4分
② 区域性志愿活动 计3分
③ 校级志愿活动 计2分
只取最高级别,而且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每一类型单独计算,且不能突破该项的上限分值。
(3)国际组织实习 满分4分
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每一类型单独计算,且不能突破该项的上限分值。
(4)科研成果 满分4分(学术专长审核认定)
(5)竞赛获奖 满分4分(学术专长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