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通知,现将我院接收外校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接收外校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及名额
1、油气田开发工程
2、油气井工程
3、船舶与海洋工程
4、力学
奖学金、优秀生源奖与第一志愿报考相同。
二、接收外校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须首先满足以下四点基本要求:
①符合国家2012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国家调剂政策。
②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④调剂生源必须是第一学历毕业于“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所在学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本科考生;不包括“985”院校分校、二级学院或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考生,同时也不包括所有专业的自考、函授和远程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
三、接收外校调剂考生的基本程序
请符合上述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提交“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调剂申请表”(一式二份,点击附件下载)寄往学院办公室,必须有导师同意接收。
经学院初步审核后,报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学院将通过审核的调剂考生名单公布于学院主页,电话通知复试,复试相关安排请关注地学院网页。
邮寄地址:北京昌平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00。
截止时间:2014年3月23日
联系方式:(010)89733098
油气田发开学科联系方式:(010)89734593
油气井工程学科联系方式:(010)89733799
船舶与海洋工程、力学学科联系方式:(010)89733920
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点击查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