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本学期初次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附件),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教务处审批后,可以留校试读1学年。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必修课程不合格学分累计达到25学分的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备注 |
2022010196 |
窦*福 |
2022 |
2023-2024春季学期试读,试读期内 |
2022010206 |
李*錡 |
2022 |
2023-2024春季学期试读,试读期内 |
公示期: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共计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意见受理电话:李老师(8973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