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学院关于推荐2017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文件精神,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17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20〕16号),为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推荐2017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工作,结合石油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的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及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办法。确定符合推免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审核。
3、学院成立推免申诉小组,接受学生对于推荐工作的申诉。
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
5、前三年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
6、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其中第4-6项学业条件,选拔本博一体化培养博士生参照执行。
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资格
凡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的学生均具备申请推免生资格。学生须填写《推免申请表》(附件2),自主申请参加推荐获得推免生资格,并获得2名我校具有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附件3)。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
四、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办法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评价。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比10%(满分10分),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占比20%(满分20分,具体评价办法见附件4)。前三年课程截止到2020年夏季短学期。
按照前两项加和成绩排序和预估分配名额的1.3倍确定参加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的学生名单,然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学生的专业排名。
五、推荐的办法
1、推荐类型。在推荐阶段不区分推荐类型。
2、推荐专业。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推荐的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3、信息核对。公示前,学院将组织考生本人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名确认。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院、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等。
4、公示办法。学院组织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结合石油工程学院的分配指标,对所有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并推荐1-2名候补人选。公示信息包括: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学院、综合成绩、专业排名等)、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在学院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信息有误,学生可以申请修改。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5、拟推免生递补办法。在校内公示期间,如有不合格的拟推免生,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6、兼职辅导员选拔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兼职辅导员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它
1、定向培养的本科毕业生,需经其定向单位人事部门书面正式同意,方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2、如已申请放弃或现在申请放弃(最多放弃3门)不合格的选修课程,不视为不合格课程。
3、推荐阶段咨询电话:010-89732195(付老师)。
4、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张广清
副组长:黄世军 刘 伟(院纪委书记)
成 员:王明辉 袁 英 刘东东 付 强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推免申诉小组名单
组 长:宁正福
副组长:刘 伟(院纪委书记)
成 员:刘东东 付 强 李俊键 谭强 李世远
石油工程学院2017级本科生
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认定办法
1、石油工程学院2017级本科生学术专长审核认定小组
组长:刘慧卿
成员:侯冰、黄中伟、马新仿、李世远
秘书:付强
2、针对所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
(1)科研成果: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但有直系亲属或高于本人职务、职称、学历的合作者只做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竞赛获奖: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全国性竞赛和国际性竞赛不低于全国性竞赛
一等奖:4分
二等奖:3分
三等奖:2分
(3)科研成果或竞赛获奖只取最高级别,而且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每一类型单独计算,且不能突破该项的上限分值。
3、综合评价计算办法:
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成绩满分20分,包括:
(1)入伍服兵役 满分4分
(2)参加志愿活动 满分4分
① 国家级志愿活动 计4分
② 区域性志愿活动 计3分
③ 校级志愿活动 计2分
只取最高级别,而且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每一类型单独计算,且不能突破该项的上限分值。
(3)国际组织实习 满分4分
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每一类型单独计算,且不能突破该项的上限分值。
(4)科研成果 满分4分(学术专长审核认定)
(5)竞赛获奖 满分4分(学术专长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