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就业违约是指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后提出解除就业协议的行为。该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用人单位用人计划的实施,并对学校声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为规范我院学生就业行为,特制定《石油工程学院学生违约申请办理办法及责任说明》(试行版)
一、学生违约申请办理流程
1.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违约,因特殊情况需要违约的,按本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2.由原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解约函原件(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辅导员向原单位招聘人员验证解约函真伪;
3.由新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接收函原件(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辅导员向新单位招聘人员验证接收函真伪;
4.填写《石油工程学院违约办理申请表》(注:申请表不提供网络电子下载,在辅导员处领取);
5 辅导员在收到违约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原单位解约函和新单位接收函等相关证明后,通知违约学生所在班级班长召开学生违约评议大会,班长任评议会组长,评议会到场人员不得低于班级学生总数80%,评议表见附件。如果该生是党员的,需同时组织党支部进行评议,程序与班级评议相同,评议表见附件;
6.经班级和党支部大会评论通过后,需将违约学生在石油工程学院主页公示批评教育7天;
7.若公示期间无异议,违约生填写《毕业生违约审批表》,提交石油工程学院就业指导工作组讨论;
8.学院就业指导工作组讨论通过后,报至石油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
9.党委副书记审批后,由辅导员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相关违约手续(违约审批表、解约函、接收函、原三方协议);
10.违约办理时间较长,办理违约期间造成的任何就业责任由违约学生自己承担。
二、学生违约责任说明
1 申请违约学生所在班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根据违约人数确定减少数量;
2 违约学生本人失去一切在校评优资格;
3.办理违约的学生的毕业生鉴定表上将书写“就业不诚信”等评语。
石油工程学院就业指导工作组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