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2011届本科毕业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对象为2011届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的人选要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
三、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限本科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2.关心时事,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在校期间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期间两次以上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在读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就业期间无违约等不诚信行为;
8.立志到基层、西部就业,积极参加国家和北京市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