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奖励工作,学院对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进行了细则修订,2016年9月5日-9月12日,学院通过网站发布通知,充分征求了同学们对于综合测评奖惩分的修订意见,经过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的认真考虑与反复讨论,将《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奖惩分实施细则》进行调整,细则调整详情如下:
原文:
第七条 注册软件版权认定依据为研究生导师科研管理系统。注册版权的软件需与所学专业相关,注册软件版权作者需提供科技处网站截图,导师签字。多名申请者加分参考论文作者排序规则加分。
更文:
第七条 注册软件版权认定依据为研究生导师科研管理系统。注册版权的软件需与所学专业相关,注册软件版权作者需提供科技处网站截图,导师签字。多名申请者加分参考论文作者排序规则加分。其中:
1、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硕士软件注册版权第一完成单位为实习单位;
2、完成人必须有学校导师或企业导师;
3、软件内容必须和所学专业方向相关;
4、学术型硕士必须提供科技处网站截图和导师签字,工程硕士若无科技处网站截图,应提供校外导师签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应包括完成人及完成人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