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所、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激励学院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教书育人事业,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勇攀高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石油工程学院年度表彰方案,用于表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习上的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
一、奖项设置
学院年度表彰设立如下奖项:
(一)年度最佳教学奖2名;
(二)年度最佳科研奖2名;
(三)年度最佳青年教师奖2名;
(四)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奖1名;
(五)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奖3名;
(六)年度十佳学生奖10名:其中最高荣誉奖1人,最佳硕士生奖2人,最佳本科生奖6人,最佳国际学生奖1人。
二、奖励范围和标准
学院年度表彰用于奖励本年度为学院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和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双学位本科生、留学生)。重点奖励教学成效突出、科研工作成绩显著以及在学院党务工作、公共事务工作、工会工作、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奖励标准:教职工获奖者奖励金额 2000 元/人;学生获奖者奖励金额 2000 元/人,学生最高荣誉奖10000元。
三、获奖条件
(一)年度最佳教学奖
石油工程学院正式在编教师,教学效果优秀,获得教学比赛奖励、或教学成果奖励、或主持参加高级别教改项目、或在讲义教材课件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可申请该奖项或由评审委员会提名。
(二)年度最佳科研奖
石油工程学院正式在编教师在高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高等级科技成果奖励、创造发明奖励,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上有较重要创新或发展,或在技术上有较大的突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申请到高等级科研项目,或在其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者,可申请该奖项或由评审委员会提名。
(三)年度最佳青年教师奖
石油工程学院年满40周岁以下正式在编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高层级人才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可申请该奖项或由评审委员会提名。
(四)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奖
石油工程学院正式在编职工在学院党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可申请该奖项或由评审委员会提名。
(五)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奖
石油工程学院正式在编职工在学院公共事务工作、工会工作、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申请该奖项或由评审委员会提名。
(六)年度十佳学生奖
石油工程学院全日制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双学位本科生、留学生)品学兼优者,可申请该奖项或由评审委员会提名。最高荣誉奖要求除品学兼优外,需在学术上取得创新性成果,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3篇以上论文;最佳硕士生奖、最佳本科生奖要求综合测评列专业前20%。该奖学金不计入学校奖学金累计总额。
上述奖项无符合条件者,可以空缺。
四、评审办法
学院年度表彰奖励的评审、授予,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学院年度表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院党政领导、系(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院工会主席组成,负责学院年度表彰奖励的评审和监督工作。
(二)教职工奖项评审办法
每年评审、授予一次。采取个人申请或评审委员会提名的方式。评审结束后,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即确定最终人选。
(三)学生奖项评审办法
每年评审、授予一次。采取个人申请或评审委员会提名的方式,评委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答辩评审。评审结束后,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即确定最终人选。
(四)一票否决
申请人如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师德师风、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附则
(一)学院年度表彰奖励评审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严格评选。对获奖成果有争议时,申请者本人可申辩,如发现获奖成果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金。
(二)本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石油工程学院年度表彰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石油工程学院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