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石工学院现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创新训练国家级项目周期为1至2年,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只包含国家级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周期为1至2年,创业实践项目周期不超过3年。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结题评审,学生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申请结题评审,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第一次结题评审定于2013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2.在预期完成时间内无法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挂靠单位、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申请报告一式二份报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和挂靠单位备案。确系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说明,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和挂靠单位备案,并视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前期经费。
3. 所有项目结题报告、论文提交一式三份,统一为A4打印稿,不接收手写稿。科技发明制作需上交一定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若设备不易移动,需说明现场演示。所有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详细的说明文字或结题报告。
4. 结题通过的项目须提交电子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报告》。
二、结题程序:
1. 2013年3月10日-3月28日,学生向挂靠单位提出结题申请。3月28日前,将结题申报书(电子版)、结题汇总信息表(电子版),以小组名称命名压缩包,发至邮箱sysgkc@163.com;结题报告、论文及实物等送至研修北楼301办公室。
2. 2013年4月1日-4月15日,挂靠单位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答辩,考核学生是否完成预期的任务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考核结果须在挂靠单位存档并上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统计表》至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和备案。
3. 2013年4月16日-4月30日,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委托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4. 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统一公布通过结题的项目。结题通过的项目须提交电子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报告》,由挂靠单位汇总交至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
5. 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对通过结题的项目按照相关要求报销经费,由项目挂靠单位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到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89732195
石工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