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中石大京校〔2005〕38号)精神,组织开展好201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请工作、2014年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以及我校第十四批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工作,现组织开展立项申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此次立项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选题、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包含三种类型,分为自主申报项目、双向选择项目和竞标项目(双向选择项目及竞标项目题目见附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申报项目或在双向选择项目和竞标项目中选择。创新训练项目分为国家级、北京市级、校级三个等级。
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只包含国家级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鼓励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
二、挂靠单位
所有项目立项都必须有一个挂靠单位。挂靠单位一般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或者项目提供单位。挂靠单位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进度监控、研究条件的保障和立项经费的使用审批等。所有项目都必须有指导教师,学生可以主动联系确定,也可以由挂靠单位指派。
三、项目研究人员申请条件
(一)原则上所有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在校各年级的本科学生均可参与。
创新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研究生仅可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中的校级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
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需是本科生团队,其中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相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由学生个人或团队向学校提出申请。创新训练类项目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项目团队人数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原则上每个学生仅能参与一项“训练计划”项目。
四、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指导教师一般由校内教师担任,也可由校外专家担任。要求指导教师具备以下条件:
(一)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切实关心指导“训练计划”项目研究,富有奉献精神。
(二)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较好的教学、科研与实验室工作背景。
五、院系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至4月3日。
六、评审时间
(一)院系评审专家组初评时间:2014年4月4日至4月15日。
(二)学校评审专家组评审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七、申报立项程序
(一)纸质版材料
学生自行下载《申请书》(详见附件),填写相关内容,同时请一名专业教师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并填写推荐意见。申请书一份,使用A4纸打印装订。各班选派一名班级负责人将班级申请书统一汇总,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班级纸质版材料于4月3日下午17:00前送至研修A座301办公室。
(二)电子版材料
学生需填写电子版《申请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议立项项目统计表》,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
(注:1.班级负责人汇总班级《申请书》,命名方式“申请类型—项目名称—队长姓名”,例“创新训练申请书—关于高校XX的调研—张三”,请按要求命名;
2.班级负责人汇总本班《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议立项项目统计表》,将班级所有申请表汇总于一个excel表内;
3.请班级负责人将1、2项内要求的材料创建文件夹,以“石工12-1科创申请材料”命名,并创建压缩包。压缩包于4月3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pekjcx@163.com;
4.本次材料提交仅接受班级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请各班级负责人务必落实好本班汇总工作。本年度科技创新立项相关申请书以及表格相比2013年有更改,请各位同学务必以本年度通知中附件相关表格填写内容。
(三)学院初评同意立项的项目,于4月15日前由挂靠单位统一整理后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议立项项目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至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
(四)校级评审环节,立项规则
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根据挂靠单位初审结果进行二次评审,确定国家级、北京市级和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五)最终立项结果将由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下发正式通知公布。
(六)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允许已完成项目继续拓展研究,程序如上。
联系人:闫 博;联系电话:8973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