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学院2015年研究生预录取及兼职辅导员选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7来源:
石油工程学院2011级本科生: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我院2011级本科生进行研究生预录取和选拔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预录取:
1、申请条件:
(1)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纪律处分;
(2)无不及格课程,前三年必修课优良率达70%(含)以上。
2、名额分配: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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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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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录取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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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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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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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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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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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开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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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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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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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与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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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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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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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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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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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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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油气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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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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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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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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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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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排名办法
根据学生报考志愿(专业),按照前三年必修课优良率进行排序后择优录取。
4、享受政策:
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报考2015年预录取专业研究生达到国家线(总分和单项成绩)后,即可获得20分的总分加分,如能进入复试,其初试成绩按原全国统考成绩(即加分前成绩)计算。
二、兼职辅导员选拔
1、申请条件:
(1)中共党员,无纪律处分,身体健康;
(2)曾经担任过校院学生会或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一年(含)以上,或者担任过校级优秀社团第一负责人一年(含)以上,或担任过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学生班级正、副班长、团支书一年(含)以上,并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2015年免试研究生或考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总分和单项成绩)的考生。
2、录取办法
满足申请条件且自愿报名我院兼职辅导员的考生,参加学院兼职辅导员选拔面试,通过面试后由学院报送学校审批,待学校批准后正式成为我院兼职辅导员并攻读所报专业硕士研究生。
3、其他说明
我院兼职辅导员选拔及管理服从学校政策;
三、其他说明:
1、此通知只适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2011级本科生。
2、我院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招生政策,若国家和学校政策有重大变化,学院将进行相应调整;
3、此通知解释权归石油工程学院所有。
石油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