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评价,是评选奖学金、评选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研究生勇于探索、奋发向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总 则
(一)本综合测评办法适用于我院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分类测评。
(三) 担任助管和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原则上参加专职工作结束当年入学的同专业年级的综合测评。
二、总成绩
总成绩=德育分×20%+智育分×70%+文体活动分×10%
三、德育测评
德育是指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在实际考评中,德育成绩由基础分与奖惩分组成。
德育分= 基础分 + 奖惩分
(一)基础分(100分)
德育基础分的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10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信念。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得体;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加校、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6.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定和安全规范;
7.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8.尊敬实验室教师,团结实验室同学;
9.积极并认真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等任务;
10.科研工作进展良好,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等。
(二)奖励分
奖励分由校、院相关管理部门和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共同确定。加分细则如下:
1.社会工作
在学校或学院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含)以上的,在德、勤、能、绩等方面进行总结,由校(院)管理部门负责老师、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和学生干部所在团体中的下属工作人员分别打分,三次打分各占1/3,确定学生干部的最后得分。在班级工作的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和班级分别打分,各占1/2。工作满一学年的各级学生干部的打分范围如下(工作不满一学年的,折半打分):
(1)校团委副书记、团委委员,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委委员加0-15分;
(2)校研究生会主席团,院研会主席团,校级研究生社团主席团,石油工程设计协会主席团,SPE学生分会主席团加0-10分;
(3)校研究生会正副部长、院研究生会正副部长、校级研究生社团正副部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学生助管干部加0-6分;石油工程设计协会、SPE学生分会正副部长加0-8分;
(4)校研究生会部委、校级研究生社团部委、院研究生会部委、班委、党支部和团支部委员加0-4分;
(5)党支部小组长、团支部小组长、宿舍长、课代表加0-3分;
同时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工作的,奖励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加两项,取一个最高奖励分后,另一项奖励分乘0.2系数后累加;
2.校级、市(部)、国家级先进集体成员分别加5、10、15分;
3.校级、市(部)、国家级先进个人分别加5、10、15分;
4.未担任学生干部或其它职务,但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可加1-5分;
5.宿舍管理奖励分,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细则》执行。
(三)惩罚分
惩罚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核定。扣分细则如下: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虽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但被处理者,一次扣10分;
2.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者,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扣5、10、15、30、50分;
3.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10分;
4.集体活动缺勤一次扣2分,不按时注册扣10分;
5.宿舍管理惩罚分,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细则》执行。
四、智育测评
智育分=学习成绩分+奖惩分
(一)学习成绩分(100分)
考核培养计划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情况,按考试成绩和学分数加权计算。
学习成绩0.7×∑(Ti×Xi)/∑Ti+0.3×∑(Mi×Yi)/∑Mi
其中:Ti为培养计划中所列的学位课学分数,Xi为学位课课程成绩,Mi为选修课学分数,Yi为选修课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记载为五级制时,按以下关系换算:优=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50。
(二)奖励分
奖励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核定。加分细则如下:
1.积极参加学术活动。读研究生期间,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有正式刊号)上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包括本科论文经修改后正式发表,不包括翻译文章)、获科技成果奖、取得专利证书或软件版权、在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及学术活动中获奖的按附件加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习期间以工作站企业为第一单位取得的奖惩项以及博士生在公派出国期间以公派高校为第一单位取得的奖惩计入综合测评。
2.为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参加“挑战杯”等全国性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凡是被学校推荐参加北京市及以上比赛活动视为校级一等奖,加5分;
3.同一内容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取单项最高分,不累加。文章录用但未正式发表的,不加分。所有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均需附有原件及复印件,院综合测评小组审核合格后方有效;
4.智育奖励分涉及多人排名的加分情况,个人得分计算方法:
排名第一者(队长)得分为1/2×所获奖项的加分,其他人员分享剩余的1/2×所获奖项的加分;校内导师(企业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第二作者得分为2/5×所获奖项的加分,其他人员分享1/10×所获奖项的加分。
5.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学术会议、科技成果奖励需提供导师书面签字认可书。
(三)惩罚分
惩罚分由专业综合测评小组核定。扣分细则如下:
1.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不能按时完成者(以学位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扣10分;
2.经鉴定确认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或非法转让技术成果者,扣30分;
3.经鉴定确认个人考试成绩造假者,扣30分。
五、文体活动测评
文体活动总分=基本分+奖惩分
(一)基本分(100分)
基本分由班级同学互评评分确定,同学互评分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2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
1.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2.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
(二)奖励分
1.文体活动加分项仅依据校机关和学校体育教学部组织的校级及以上活动加分,各类兴趣类社团活动不加分;
2.加分项目分成文艺、体育两类,其中文艺包括所有歌舞、演讲辩论、书法绘画、摄影、视频制作等文化艺术相关的比赛,体育包括所有球类、田径等相关的体育活动类比赛。每类最多累加两项,每类取一个最高奖励分后,另一项奖励分乘0.2系数后累加;
3.虽未获名次但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活动者加2分;
4.虽未获名次但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各种文艺、体育比赛者加4分;
5.代表学校参加体育比赛及文艺活动获得名次者,按照下表加分:
分值
级别
|
一、二名
(一等奖)
|
三、四名
(二等奖)
|
五、六名
(三等奖)
|
七、八名
(鼓励奖、优胜奖、各类特设奖等)
|
国家级
|
30
|
20
|
15
|
10
|
省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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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5
|
10
|
5
|
校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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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7
|
5
|
3
|
6.集体项目由参与者分享加分。主力队员分享按所得奖励分的2/3,非主力队员分享按所得奖励分的1/3。
7.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及以上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比赛等活动获奖,参加石油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加分参考第5条。
六、测评程序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等人组成,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
(二)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研究生辅导员;党支部、班级和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以及学生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数要占学生数1/3以上,组长由研究生辅导员担任。
(三)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考核文件,进行个人总结、自我评价以及同学互评等。
(四)每年综合测评时由学生本人提供年度申请加分的各级各类奖项项目证明。
(五)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的统计、审核和公示。研究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请复议,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接到学生的申请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合理处理。
(六)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结束后,各院打印汇总表一式二份,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附件:论文或成果加分表
1.所有奖励分加分项目必须是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或企业导师所在单位为第一单位。
2.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取得各级奖励者,按下表加分。
等级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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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12
|
8
|
6
|
省部级
|
8
|
6
|
5
|
校级
|
5
|
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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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市级以上奖励项目按照上述赋分双倍加分。赛区竞赛(含美国数学建模比赛)最高按省部级别加分。其中,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按照国家级科技创新加分;国内外石油工程知识竞赛、论文大赛、钻井平台设计大赛、案例分析大赛按照省部级学科竞赛加分;校内研究生论坛、SPE校内论文大赛按照校级学科竞赛加分。参与科技创新不加分,科技创新获奖加分。对于团队项目,团队项目队长分享按所得奖励分的2/(n+1),队员分享按所得奖励分的1/(n+1)。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加分。
3.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及注册软件版权者,按如下规定加分:
学术成果评分一共分成八档,分别加50分、30分、15分、10分、5分、3分、1分、0.1分。
成果类别
|
加分
|
SCI JCR 1 区文章
|
50
|
SCI JCR 2 区文章
|
30
|
SCI JCR 3 区文章
|
15
|
SCI JCR 4 区文章
|
10
|
EI文章
|
5
|
国内统计源期刊、ISTP文章
|
3
|
国家发明专利
|
10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
3
|
注册软件权版权
|
1
|
SCI文章分区认定依据为学校图书馆检索报告。此检索报告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开具,需加盖图书馆公章。该检索报告为文章或期刊的检索报告,若二者小类分区不同,则按高分加分。
4.在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按如下规定加分:
根据学术会议级别,一共分成三档,分别加5分、3分、1分,发表论文摘要者,按本规定的1/4加分。本条规定的文章如与第2条规定的文章重叠,按高分加分,不能重复计算加分。国际会议界定依据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最新版本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名录》石油工程学院部分,国内会议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会议级别
|
加分
|
SPE年会、OTC会议、世界石油大会
|
5
|
国际一般会议
|
3
|
国内会议
|
1
|
5.获得科技成果奖者,按下表加分:
级别
|
加分
|
国家级
|
特等奖
|
50
|
一等奖
|
45
|
二等奖
|
40
|
三等奖
|
30
|
省部级
|
特等奖
|
30
|
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10
|
三等奖
|
5
|
获得加分的前提是在上述规定的获奖科研成果中,代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且有排名、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