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做好推荐2015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18〕10号),结合石油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的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确定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
3.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接受学生对于推荐工作的申诉。
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
4.外语四级成绩或专业四级成绩达到培养计划要求。
5.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课程成绩优良率达到70%。
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申请资格
凡符合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的学生均具备申请推免生资格。学生须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参加推荐获得推免生资格,并获得2名我校具有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推荐。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生资格。申请表及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3。
四、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办法
根据考生推免综合成绩进行专业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满分70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占20%(满分20分),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占10%(满分10分)。
学院先按照前两项加和成绩排序和分配名额的1.2倍确定参加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的学生名单,然后综合三项成绩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排名。进行前两项加和成绩排序时,结合教务处的规定,对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前三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分别进行归一化处理,具体公式为:
五、推荐的办法
1.推荐类型。在推荐阶段不区分推荐类型。
2.推荐专业。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推荐的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3.名额分配。将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19届推免生指标分为两部分分配:一是按2018届推免生指标数和名额分配办法进行分配,即国家重点学科及重点培育学科每个学科单独增加2个名额,指标根据各学院人数按比例分配,二是与2018届推免生指标数相比的新增指标主要用于双一流建设学科探索直博生培养模式。
4.信息核对。公示前,学院将组织考生本人核对个人信息并签名确认。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院、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专业综合成绩及排名等。
5.公示办法。2018年9月3日前,学院组织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结合石油工程学院的分配指标,对所有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并在每个专业中推荐1-2名候补人选。公示信息包括:推荐办法、考生核对后的个人信息、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在学院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信息有误,学生可以申请修改。
6.拟推免生递补办法。在校内公示期间,如有不合格的拟推免生,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7.兼职辅导员选拔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兼职辅导员选拔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它
1.定向培养的本科毕业生,需经其定向单位人事部门书面正式同意,方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若在后续学习过程中出现不及格课程、毕业论文成绩达不到良好者,取消保研资格。
3.推荐阶段咨询电话:010-89733211,010-89732195。
4.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
二○一八年七月十日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张广清
副组长:韩国庆 闫亮亮 刘 伟
成 员:王明辉 袁 英 刘东东 付 强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名单
组 长:宁正福
副组长:闫亮亮
成 员:刘东东 付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