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工学院2011年学生自主申报社会实践项目经费报销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1来源: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1年资助学生自主申报社会实践项目评审结果,石工学院2011年社会实践项目获奖及答辩情况见附件。
请获奖队伍及通过答辩队伍的队长准备报销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
① 发票名头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② 发票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今;
③ 发票明细:打印纸、笔、纸三项均可;
④ 发票单张最高面额为999元,两张发票不可以连号;
⑤ 所交发票数额需为审批经费的120%,如500元需上交600元发票;
⑥ 发票背面标明团队名称以及队长姓名;
⑦ 发票上交到研修大厦A座302室冮鹏辅导员处;
⑧ 上交发票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6日17:00。
石油工程学院
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