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开展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博士生招生改革力度,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更加及时、准确地选拔优秀生源,探索多样化的选拔人才途径,现公布报考条件和报考所需材料如下。
一、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考生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科阶段应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
(4)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或参加国外SPE系列会议并宣读论文(有SPE编号)。论文、专利署名必须排名前两位,成果需要有证书。
(5)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定向就业”类型报考;
3.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最迟须在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报名者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英语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报考学术型博士的考生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50(或良好)、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雅思成绩≥5.5或PETS5≥55。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满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或合格)、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雅思成绩≥5.5或PETS5≥55即可。
俄语等其他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无法提供上述外语水平证明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8.选择定向就业类别的应填报工程博士,确需报考学术型博士,需已发表本学科领域SCI或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并提前向学院(研究院)申请,报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填报。
9.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0.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要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学术博士、工程博士。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非定向工程博士的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届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毕业生;
②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要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且需在校、院基地完成专业实践培养环节;
③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论文研究拟依托的重大工程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英语水平达到报考学术型博士的要求,否则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
11.本科、硕士专业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力学一级学科所属或相近专业。
12.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潜力。
13.报考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五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实质参与中国石油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②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见报考材料第11条),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业类别进行培养的意见等;推荐证明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中的科研情况须经学校战略合作科技专项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报名意见须经学校战略合作人才培养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010-89731633,89733064。
14.所有考生报考之前必须提前联系指导教师,并取得导师同意报考的意见。
15.上述报考条件的认定和解释权归石油工程学院。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及提交材料
申请-考核制系统报名时间:第一批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第二批2021年3月22日至4月2日。考生应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型博士2021年招生简章》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博士2021年招生简章》的报名流程,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博士招生报名系统后,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报名网址:(http://gmss.cup.edu.cn/bs/index)。
网络报名成功后,应及时下载、打印报名材料。
第一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日。第一批报名审核通过的名单将于2021年1月15日前在我院网上公布。
请报名考生向学院办公室送交(邮寄)以下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
2.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需要学生培养部门签字盖章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3.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4.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有教务部门盖章认定)。
5.学历学位材料:
①学士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硕士阶段的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单证(学位)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往届硕士);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考生)。
6.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7.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15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发表论文目录和全文、论文正式录用函和论文全文、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出国参加会议的邀请函和会议论文全文等(以上材料如果有提供,没有不用提供,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提供)。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开展的研读计划方案,内容包括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和预期的研究进展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10.博士研究生导师同意报考签名确认书(从报名系统下载)。注:工程博士实行校企双导师联合指导方式,需提交校内导师、企业导师签名确认书。
11.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推荐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12.定向/非定向报考承诺书(从报名系统下载)。
13.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14.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
其中2-14项必须按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
申请人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三、其它
1.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秘书(收)。联系电话:010-89733098,邮编102249。为保证材料准确送到,请使用顺丰快递或EMS。招生QQ群:755049624(进群请备注“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
2.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要求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我院的网上通知,恕不另行通知。
3.公布方式和渠道:通过学院网页发布公告(网址:http://www.cup.edu.cn/o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