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第二次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结合学院学科情况,特制定第二次调剂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在满足石油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且满足政治合格、身心健康的情况下,仅限于从已通过博士报名且审查合格的考生中选拔,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应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二、调剂数量及专业要求
拟接收调剂的专业、调剂数量及调剂条件
拟接收调剂专业 |
拟接收调剂考生报考类别 |
调剂缺额 |
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00) |
非定向就业 |
1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0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706)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706) |
非定向就业 |
1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0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706) |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所有调剂考生须在2023年6月6日下午18:30前将调剂申请报名表(见附件)PDF格式扫描件发送到3303718280@qq.com,邮件主题以“【23博士招生】姓名-第二次调剂申请表-拟报考导师姓名”,文件命名同上。跨专业调剂考生还须在2023年6月6日24:00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进行博士调剂申请。
(二)复试名单公布时间及方式:
经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复试名单于2023年6月7日10:00在学院网站公布(https://www.cup.edu.cn/oil/)。
(三)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考核方式、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待录取办法等其它要求,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石油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优先接收调剂专业不变且已参加第一轮复试的考生申请并确认录取状态,然后根据缺额指标与其他调剂考生的材料审查成绩,以120%的比例确认复试名单,学院拟定于2023年6月9日进行复式,具体时间与安排另行公布。
(四)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接待电话:89733098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五、其他
1.本细则由石油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由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石油工程学院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