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结合学院学科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在满足政治合格、身心健康的情况下,仅限于从已通过博士报名且审查合格的石油工程学院考生中选拔,调入学科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相近。
二、调剂数量及专业要求
拟接收调剂的专业、调剂数量及调剂条件
拟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
拟接收调剂考生报考类别 |
调剂缺额 |
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学科 |
资源与环境 |
非定向工程博士 |
4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资源与环境 |
资源与环境 |
定向工程博士 |
1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资源与环境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非定向学术博士 |
1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力学 |
第一志愿已报考我院且审核合格的博士考生,均可提交调剂申请表参加调剂,如申请调剂专业不变且已参加第一轮复试,第一轮复试成绩有效,不用再参加调剂复试。
三、 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所有调剂考生须在6月2日中午12点前将调剂申请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件发送到3303718280@qq.com,跨专业调剂考生还须在2021年5月31日19:00--6月2日12:00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进行博士调剂申请。
调剂到资源与环境非定向工程博士还须补充提交论文研究拟依托的重大工程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试名单公布时间及方式:
经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复试名单于2021年6月4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暂定于6月7日进行复试。
(三)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考核方式、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待录取办法等其它要求,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石油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优先接收调剂专业不变且已参加第一轮复试的考生申请并确认录取状态,然后根据缺额指标与其他调剂考生的材料审查成绩,以120%的比例确认复试名单,复试时间与安排另行公布。
(四)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接待电话:89733098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099
五、其他
1.本细则由石油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其它未尽事宜由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石油工程学院
202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