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为了更好地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服务,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本校编制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可以在本校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中查阅,也可以到本校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部门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本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行政楼303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开:
1.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www.cup.edu.cn;
2.通过学校OA网站向校内公开,网址为:http://oa.cup.edu.cn。
学校“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对以上网站作相关链接。
此外,学校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新闻媒体、信息公告栏、年鉴、简报、会议以及其他便于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对于应当公开的信息,学校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行政楼三楼303室
咨询电话:010-89733062
传真号码:010-69744849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邮政编码:102249
电子邮箱地址:xzbgs@cup.edu.cn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学校提出申请的,须全面、如实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以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电子版。申请途径包括以下几种: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否则不予处理;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领并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校提交书面申请。
本校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学校收到《申请表》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申请内容不明确,将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更改、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2)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不属于本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予部分公开;
(6)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3.处理时限
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收费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依申请提供信息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京发改〔2010〕294号)。如申请人确因经济困难需申请减免费用的,可在《申请表》中说明。
三、举报方式及程序
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认为学校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纪检监察处举报。举报须署实名,匿名举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010-8973****
电子邮箱:jiwei@cup.edu.cn
地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办公楼二楼纪检监察处
邮编:10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