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替代须知

本科生:

1、 如果实际学习的课程与培养方案中课程号不同,需要做课程替代(具体方法见《本科生课程替代流程》)。

2、 实际学习的课程名与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字相同,可以替代,如果名字不同,需要学院专业负责人同意才能替代。

3、 实际学习的课程学分必须等于或大于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分才能替代,如果一门课的学分不够,可以两门课或多门课(加起来的学分足够)替代一门课。

4、 实际学习的课程通过之后再做课程替代。

5、 课程替代需要层层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请尽早进行课程替代。


研究生:

1、 如果实际学习的课程与培养方案中课程号不同,需要做课程替代。

2、 研究生做课程替代需要填写申请表(见附件:研究生课程成绩及学分替代汇总表),交至主楼B座207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办理。没有线上办理方式。

3、 什么课可以替代什么课,需经过导师及专业学院同意。

4、 实际学习的课程学分必须等于或大于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分才能替代。

5、 实际学习的课程通过之后再做课程替代。

6、 特别注意:一旦选了课,结课之后有了成绩,无论通过还是没通过,这门课将不能退课,不能从培养计划中删除这门课,也不能做课程替代,必须通过才能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