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邀请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国家开放大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2〕2号)精神,按照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的办赛要求,现将第八届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邀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实现“更国际”的目标,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
二、项目征集
通过国内高校或合办赛伙伴征集选送等方式,充分挖掘国际交流合作资源,广泛邀请国外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参赛。鼓励邀请世界著名高校推荐优秀双创项目参赛。
1.“双一流”建设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原则上邀请不少于30个国外院校项目参赛。
2.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等,原则上邀请不少于20个国外院校项目参赛。
3.其他院校应积极开展大赛宣传、交流和邀请工作。
4.海外合办赛伙伴等邀请海外创新创业大赛选送项目参赛,数量不限。
三、激励政策
1.国内院校成功邀请10个(含)以上国际参赛项目并通过资格审核,奖励邀请院校1个大赛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或职教赛道的总决赛复活名额(名额不累加)。如国内院校邀请的国际项目入围总决赛,每入围5项,奖励邀请院校1个大赛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或职教赛道总决赛复活名额(名额可累加)。复活名额项目入围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或职教赛道总决赛网评,但不能直接获得铜奖。
以上奖励项目名额不受各院校入围总决赛网评名额上限限制。未完成邀请任务的院校不享受上述政策,并视情况核减该校“高校集体奖”总分值的10%。
2.各院校邀请国外院校报名参赛时,应提醒受邀院校或团队准确填写国内邀请院校的英文名称。邀请的国际参赛项目获奖情况纳入“高校集体奖”评选,且项目获奖证书将注明国内邀请院校名称。如有中国大陆院校教师系获奖项目导师,将在获奖证书上列出。
3.大赛设立“国际项目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院校邀请的项目数量、项目获奖情况等进行评选。完成邀请任务但资格审查后项目数未达到指标要求的院校不能参与“国际项目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四、工作安排
1.参赛邀请(2022年4月—5月31日):各院校向国外合作院校发出正式邀请函,确认汇总拟参加本届大赛的国际参赛项目,并填写《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参赛邀请情况汇总表》(在大赛工作QQ群内另行公布);各省(区、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大赛组委会于6月10之前,整理汇总本地高校(含部属高校)的国际参赛邀请情况表,报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电子邮箱(ieci@cqu.edu.cn)。
2.参赛报名(2022年6月1日—7月15日):各国内邀请院校协助国外院校参赛团队,在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https://www.pilcchina.org/)登录注册后,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报名系统的开放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6月1日0点,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7月15日24点。
3.资格审核(2022年7月16日—7月31日):大赛组委会对项目进行参赛资格审核和项目材料完备性审核后,核定国内邀请院校的奖励名额。
4.网络评审(2022年8月1日—8月15日):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出5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再从中遴选150个项目参加大赛总决赛现场比赛。同时核定国内邀请院校的奖励名额,与资格审核核定的奖励名额一并公布。
5.现场比赛(2022年10月):与国内参赛项目混合分组、同场竞技。届时如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稳定且国际航班正常,大赛组委会将为150个参加总决赛答辩评审的团队,每队提供1-2人国际旅费(往返,限经济舱)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交通。如无法实现现场参赛,总决赛的答辩评审将以线上路演方式进行。
关于做好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邀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