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位导师和相关学生:
为保证本学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盲审学位论文随机抽取和外送评审工作
1.硕士研究生明审学位论文聘请2名专家评审。随机抽取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没有发表论文的学术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采取1名明审与1名盲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审。参加盲审的提交盲审纸质版硕士学位论文的截止日期为:4月12日。
2.博士生学位论文全盲审,预答辩通过后提交盲审格式电子版论文。截止日期为:3月28日。
3、从本学期开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启用新的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
4.盲审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应按照我校《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制作。
5.查重:学位论文外送评审前对所有拟评审的学位论文均进行文字重复率检测,时间要求送审前一周。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对拟检测论文统一打包后提交院办。论文电子版为WORD格式(内容除去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办理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否则,答辩无效,后果自负。工程硕士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
2.研究生在本学期申请学位的论文答辩截止时间是5月30日。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最早可安排在论文送审二周后举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最早可安排在学位论文送审四周后举行,违反规定举行的答辩一律无效。学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并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4.学位论文参加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若未进行外送盲审,不能参加答辩。
5.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在一周内将《硕士生学位审批材料》或《博士生学位审批材料》整理成册与其它材料一起送交学院办公室。
三、研究生学位审批工作
1.审查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注意事项
(1)所有在职工程硕士、2011级及之前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需要填写的所有材料表格,一律从当前“研究生院主页->学位->资料下载”区下载,不要使用之前下载的表格。
(2)除在职工程硕士外,2012级及之后的研究生答辩和学位申请及相应纸质版材料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3)所有材料中填写的“学科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均应与成绩单上的“学科专业名称”和“导师姓名”相一致。
(4)博士生的开题时间是指博士生通过开题报告论证的时间。
(5)博士生的论文工作时间是指博士生通过开题报告论证至论文答辩的时间,再加上开题报告论证前2个月的文献查阅时间,一共不应少于18个月。
2.送交材料
请各答辩组于2017年6月4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送到院办。
(1)“研究生授予学位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2)博士生申请学位汇总材料(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审查表;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与分委员会投票结果汇总表;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汇总表)电子版;
(3)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1份;
(4)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室)1份;
(5)研究生学位论文(博士、硕士)4本。
(6)按授予学位名单提交《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并附名单一份,名单格式如下:
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提交清单
注:1、学位类别限填博士、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职工程硕士。
2、保密年限仅限于保密论文,凡保密论文必须附签字盖章的保密申请表。
另外,各位导师要向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收取二份最终版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一份为明评格式,一份为盲评格式(盲评格式见附件一)。明评论文文件名:11414_082002_2014313099_李三_LW.PDF;盲评论文文件名:11414_082002_2014313099_LW.PDF。其中11414为我校代码,082002为入学时学科专业代码,2014313099为学号,李三为姓名,LW代表论文。电子版暂留存于导师,以备上级部门和学校进行论文质量抽检盲评。
四、暑假学位论文送审时间安排
凡是申请9月份学位参加学位论文全盲评审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5日。
化学工程学院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