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5年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续保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03-10  ]

各分工会、全体教职工: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由北京市总工会于1996年推出,其主要任务是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残、意外灾害、伤害等互助保险业务,为职工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公益性的保障服务,是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创新,已经成为工会组织履行维护职能的一项特色工程。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的工作安排,校工会定于316日至19日为教职工办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

请各分工会生活委员按照《“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参保登记表》为本单位职工集体办理。电子表(excel文件格式,内容与纸质书面的登记表一致,文件命名为:“分工会名称+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参保登记表”.xls)发至校工会邮箱:hongqz@cup.edu.cn,或OA给洪起振;将纸质登记表及保费按时一并交到校工会,办理入保手续。负责人:洪起振,电话89739066,地点:校医院东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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