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度独生子女医药补助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8-12-18
] 2018年度独生子女医药费补助即将发放,现将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8日至2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与计生办联系,电话:89733949。享受补助的条件和公示名单见附件。
我国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并规定2016年1月1日之后(含)出生的孩子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生育登记到户籍地居委会办理。
本次发放独生子女医药补助的范围是:出生日期在2000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之间,并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子女。公示名单中如有2000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或者已生育二孩的职工
请务必如实向学校计生办反映自己的生育状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