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经院房屋交接事宜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09-04-16  ]

各位老师:对老师们向工会反映的关于房屋交接安排的意见,我们跟有关方面沟通后答复以下:

1、关于付费时间:必须在510前缴齐第二期房款,没有按期缴齐的,从511起计算违约金……

2、关于付费方式:在海经院可以直接刷银联卡缴费,在北京缴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转款帐号名称:海南海经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帐号:083922120100304159526开户行:光行明珠支行),不收支票。

3、不能按期到海南收房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不委托他人办理的,可通过银行转款方式先将第二期房款在约定时间(53510)内支付,以免发生违约问题,交接房屋手续与海经院协商确定时间。

4、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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