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经院房款支付期限及装修优惠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05-08  ]

一、海经院16号楼第二期房款交付期限由510延期至30日。物业费从61起算。无论何种原因,如果海经院16号楼在200961不能达到购房合同第六条的要求,则海经院按合同第八条规定向我校购老师(不论之前是否已交房款)支付违约金。如果购老师未能在61将第二期房款转入到海经院账户,则购老师按购房合同第八条规定向海经院支付违约金。(注:要求领取正式钥匙和装修钥匙的老师请在去海口前与老师联系0898-65229331。建议委托海经院装修的,等装修完后再领钥匙)。

二、在多位购老师和装修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已与海经院的顺达装饰公司达成装修优惠协议:如果我校老师于610与海经院顺达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协议,并支付第一期装修款(汇款帐户与交房款账户相同),则按以下优惠价格装修:包工包料按销售面积计算每平米450

  • 附件1:5月4日前107户型报价.xls
  • 附件2:家居代购工程书.xls
  • 附件3:家装合同.doc
  • 附件4:海口经济院教工16栋所有户型装修标准配置报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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