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代会提案电子化、日常化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03-24  ]

为了更好地征集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提案征集和处理的效率,校工会决定依托学校的oa系统实行教代会提案的电子化及日常化。提案的电子化是指提案的征集和处理通过oa系统进行;日常化是指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代表也可以随时提交提案。

提案的征集:代表提出提案,通过oa系统协同工作发给三名代表附议同意后,提交给工会副主席(提案人建立oa协同工作,点击新建流程并行发送给至少三名代表和工会副主席),工会副主席将经三名代表附议同意后的提案发送至各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经多数委员审阅同意后立案(未能立案的说明不立案理由,并向提交提案的代表反馈)。

提案的处理:立案后的提案由校工会制成提案处理表,与校长办公室通过oa协同工作,发送给提案涉及事务的主管校领导,主管校领导批示后发给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工会与校办建立oa协同工作,将提案处理表串行发送给主管校领导及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提案承办负责人在一个月内答复并将提案处理表发回校长办公室和工会(或直接在oa中答复)。

提案的督办:校长办公室将处理后的提案答复发送给提案承办单位的主管校领导审阅,并督办提案的落实。校工会将提案的答复情况向提交提案的代表反馈,对代表不满意的提案答复,工会向提案承办单位反馈,由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尽力使代表满意。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积极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建言献策,希望各位代表能够认真调查研究,积极反映民意,按要求提交提案。

 

附1  提案立案的原则

教职工代表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提案应一事一案,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后,必须有至少三名代表附议。 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立案的原则是: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附件1:附2第四届双代会正式代表名单.doc
  • 附件2:提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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