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市“教育先锋”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1-03-04
]
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高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推进“三育人”活动不断深入,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 “教育先锋”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工发[2011]4号),为做好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选内容 集体奖项:教育先锋号
个人奖项:“教育先锋”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标兵)、“教育先锋”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标兵)、“教育先锋”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标兵)。 二、评选范围、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教育先锋号”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学校的教学团队、科研团队、机关科(室)、后勤班(组)等一线基层单位。北京市教育工会分配我校“教育先锋号”先进集体的申报名额1个。 (二)“教育先锋”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学校全体职工。北京市教育工会分配我校“教育先锋号”先进个人的推荐名额2名,从中可确定“三育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标兵推荐人选,每项不得多于1人。
2010年我校评选出了2008-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报请学校领导同意,此次“教育先锋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从以
上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中产生。
三、评选的条件
(一)“教育先锋号”的评选条件 1.
附件1:附件1.doc
附件2:附件2.doc
附件3:附件3.doc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