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自筹经费聘用人员会员工会经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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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04
] 各分工会:
根据2018年第26次校长办公会纪要,为保障自筹经费聘用教职工合法权益,校工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自筹经费聘用人员用工单位缴纳工会经费专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来校一年以上(2018年10月前入职)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筹经费聘用人员会员(不含签订劳务合同的退休返聘人员、助管、兼职辅导员)。
二、报名方式
由各分工会统计并填写附件《自筹经费聘用人员会员信息表》,于11月15日前OA至校工会刘海湛。
三、收费标准及时间
自筹经费聘用人员由用工单位按照600元/人年缴纳,缴纳时间为2020年3月,具体时间见后续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用工单位根据缴费人数提前安排2020年经费预算;
2.自筹经费聘用人员工会经费用于发放节日慰问品和工会组织各项活动;
3.京卡办理工作详见校工会《关于工会会员信息采集和办理京卡·互助服务卡的通知》(链接:http://www.cup.edu.cn/gonghui/info/9314439.htm)
校工会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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