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能力的规定》〔中石大京校(2010)7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能力的补充规定》〔中石大京教(2015)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学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及说明
1.教学能力培训是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渠道,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加强过程管理与考核。
2.青年教师获得教学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是获得本科课程主讲教师的必要条件,具有主讲教师资格是教师在我校担任本科生课程的必备条件。各学院要督促青年教师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及时申请合格证书,要做好申请材料审核和教师试讲工作。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自行安排青年教师提交材料、院专家组审核和试讲的时间。请于2018年6月7日之前将申请教学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的材料上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于2018年6月下旬召开校教学专家组工作会议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