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质量合格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
请各学院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办法》(中石大京教〔2006〕4号)文件要求,对参加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质量合格评估的教师名单、听课记录、审批表、评估过程说明和学院课程质量合格评估结果进行汇总,于1月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同时,请各学院在学期末组织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要参加课程质量合格评估的教师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课程教学质量合格评估审批表»(暂存学院)并于3月1日前将申报课程质量合格评估课程的上课情况汇总表,通过协同发送给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