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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至2019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中石大京教﹝2018﹞2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观摩课程

  各级教学名师、“教学卓越奖”获奖教师、校级品牌课教师和北京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教师主讲的课程。

  二、参加人员

  我校在岗、承担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40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

  三、活动时间

  青年教师需要在6月28日之前完成教学观摩活动,并将教学观摩记录表交至学院。

  五、活动要求 1.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须完成不少于3学时的教学观摩活动,可根据个人需求增加观摩次数。 2.青年教师在参加教学观摩活动的同时,要认真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撰写观摩体会、教学心得,主动与主讲教师进行交流学习。

  3.教师观摩听课时务必提前五分钟进入教室,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中途不允许随意出入课堂。

  4.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教学观摩活动的组织工作,及时汇总教学观摩记录表,于2019年7月1日之前将纸质版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楼A座1102)。

  5.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青年教师参加教学观摩活动的情况进行统计整理,纳入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成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