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第八批品牌课程评选和往届品牌课复审的通知
(本科生课程)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八批品牌课程评选工作。同时,根据规定,“品牌课程”称号的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后需要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课程与新评审的课程享受同等政策,为此学校还决定对往届品牌课程进行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批品牌课程评选
1.参评条件及申报名额
要求申报的教师为院级品牌课主讲教师、原则上8年以上教龄,在近五年内有三次独立讲授该课程且无连续两年未独立讲授该课程的情况、听课人数在20人以上、已通过合格课评估。各学院应优先组织必修课程参加申报。
各学院推荐的参评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
2.申报及评审安排
品牌课程评选包括教师申报、学院教学专家组初审、学院审核、学校教学专家组评审、学校审核等环节。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9月21日前,各学院将推荐课程分别报送教务处。
申报教师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品牌课程评估申报表》(见附件1),交所在学院。各学院报至教务处。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品牌课程评估申报表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品牌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品牌课程复审申请表
详情请参见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