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规程,保证质量,现将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保障、工作任务、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严格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中石大京教〔2021〕14号)执行。个别微调事项和未尽事宜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二、时间安排
学期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第七学期 | 11月5日前 | 学院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和学生资格,并在系统中完成确认毕业生及指导教师名单 |
11月19日前 | 指导教师填报题目,专业负责人审核 | |
11月26日前 | 学生网上选题 | |
1月10日前 |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工作进度计划表 | |
第八学期 | 2月24日前 | 学院填报开题安排,完成开题工作 |
3月3日前 | 学生上传开题报告,学院填报开题总结 | |
4月14日前 | 指导教师审核学生上传的中期检查表,教务处开展中期检查 | |
5月8日~ 5月26日 |
1.学生在查重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 2.指导教师评阅、安排盲审 3.学院针对“重点关注论文”组织复检 4.各学院填报答辩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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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前 | 学院组织答辩、录入成绩 | |
6月11日前 | 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 |
6月18日前 | 论文上传、材料归档 |
三、其他要求
1. 鼓励各学院拓宽培养渠道,向企事业单位征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各专业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数量须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0%。
3.毕业设计(论文)所有环节须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请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4. 各学院须进行资格审查,在系统中标注未通过审查学生名单(将学生添加至未毕业名单且备注原因)。
5. 参加“3+1+1”和交换生项目的出国访学学生,与专业负责人商议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方式。选择在国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须按照校内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专业负责人认可,可选修对方学校同学期的实践设计类课程并取得学分(累计不少于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学分),替代本校毕业设计(论文)。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89739010
教务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