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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学期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观摩课程

  各级教学名师、“教学卓越奖”获奖教师、校级品牌课教师、院级品牌课教师和北京市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获奖教师主讲的课程。

二、参加人员

   2014年(含)以后入职,年龄在35岁以下(指入职时年龄未达到35岁,以下同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其他需要进一步提升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教师自愿参加。

三、活动形式

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发布2018年春季学期观摩课程清单,供青年教师选择观摩(见附件一)。

2.各学院根据本学院青年教师培养规划,结合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及课程安排等实际情况,亦可指定学院其它课程作为观摩课程供青年教师选择。

四、活动时间

5月2日—5月31日,青年教师需要在此期间完成教学观摩,并将教学观摩记录表交至学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青年教师参加教学观摩活动的情况进行统计整理,纳入学校青年教师教学成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