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计划中已修读的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程或者相当于必修课程性质的专业类选修课程。
2、毕业前补考只安排一次,同一门课程报名参加补考则不能再参加重修,如有已报名参加毕业前补考又未在综合教务系统中退课的情况,教务处将直接把综合教务系统中重修的课程删除。
3、本学期单独开设的《高等数学》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重修课程不再安排毕业前补考。
二、办理办法
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于第4周周三、四、五(
三、考试时间
第9-10周(
四、考试证件
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方式
学生于5月中下旬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查询,课序号为“77”,课程及格通过后成绩最高只记60分。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