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4〕161号)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第十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人。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历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及品牌课教师可以申报北京市教学名师奖,往届北京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如下(参见附件1):
1.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2.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15年。
3.候选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候选人在2011-2013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5.其他条件请参照《第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
三、评选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
拟申报本届北京市教学名师奖的教师请于4月28日前提交《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3),发OA给教务处郝杰或发邮件至haojie@cup.edu.cn。
2.召开评审会议
学校将召开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听取申报人汇报等方式择优推荐2人,请申报教师参照《第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提前准备5-8分钟ppt汇报材料。
四、其他说明
根据北京市教委通知要求,为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将采取评价课堂教学录像、查阅文字资料、听取现场授课和会议终评等方式确定获奖名单。
因此,学校遴选推荐的2名候选人,届时还需要准备和提交如下材料:
1.候选人主讲的一门课程中5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评审期间,北京市教委将在网上公开各候选人的教学录像,并接受专家、教师、学生的评价。
2.候选人个人简历、先进事迹、电子版照片。
3.候选人还须准备20分钟的现场观摩课。观摩课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郝杰 联系电话:89733244
附件: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 第十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3. 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