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校级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中石大京教〔2010〕5号)文件,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校级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可参加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骨干教师的评选。
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达标、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校级(含)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
青年教学骨干教师的参选者年龄应小于40岁(含),校级(含)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和已评为青年教学骨干教师者不再参加本届青年教学骨干教师的评选。
二、申报条件
(一)教学名师奖申报条件
参评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2011-2013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开展的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此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品牌课教师称号;
2.近五年主持或参加省部级(含)以上教学研究项目1项;
3.近五年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3),或校级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第1),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第一作者);
4.近五年学生评教中有三次进入前20%;
5.在本硕博学位论文指导、实验实践教学等方面对人才培养有特殊贡献者。
(二)青年教学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参评青年教学骨干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或学位课,以及覆盖三个以上专业(学科)的重要选修课;
2.近三年学生评教中有两次进入前30%;
3.重点学科青年拔尖创新人才岗位人员;
4.获得校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含)以上奖励人员;
5.近五年曾获校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
6.近五年参加过省部级(含)以上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并完成校级教改项目。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教师申报与院系推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青年教学骨干教师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2),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青年教学骨干教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4),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由院(部)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向学校推荐(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5)。
(二)函评
组织函评,请评审专家组根据申报者上报的材料,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青年教学骨干教师评选指标体系》对申报者进行评分。
(三)现场评审
召开评审会,评审专家观摩候选人的现场教学(10-15分钟)并打分。现场计算候选人的最终评审分数。
最终分数=函评分数*50%+现场教学分数*50%。
依据候选人的最终得分,评审专家讨论并提出第四届教学名师奖、青年教学骨干教师推荐名单。
(四)公布评审结果
将第四届校级教学名师奖和青年教学骨干教师推荐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最终确定并公布获评教师名单。
四、材料申报要求
拟参加评选的教师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候选人推荐表1份。
(二)能反映教师教学水平与特色的相关支撑材料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教学研究论文、特色教案节选等)。
(三)现场教学的专题名称。
4月28日前,各院(部)将申报材料及院(部)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上报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材料OA发给教研科郝杰。
五、表彰奖励
本届拟评选校级教学名师5名,青年教学骨干教师10名,获奖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教学名师、青年教学骨干教师3万元、2万元的教学质量工程专项经费支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郝杰 联系电话:89733244
附件: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青年教学骨干教师评选指标体系
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青年教学骨干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5.各院(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6.院(部)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