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规程,保证质量,现将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保障、工作任务、工作流程、注意事项等,严格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中石大京教〔2021〕14号)执行。个别微调事项和未尽事宜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二、时间安排
学期 |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第七学期 |
10月20日前 |
学院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和学生资格,并在系统中完成确认毕业生及指导教师名单 |
11月1日前 |
指导教师在系统内完成填报题目(根据学院要求设置专业负责人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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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前 |
学生网上选题(师生双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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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前 |
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填写工作进度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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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前 |
学院填报开题安排,组织开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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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前 |
学生完成上传开题报告,学院填报开题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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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 |
4月7日前 |
指导教师审核学生上传的中期检查表,学院按照专业提交中期检查总结(须经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教务处开展中期检查 |
5月10日~ 学位会前20天 |
1.学生在查重系统中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 2.指导教师评阅、安排盲审 3.学院针对“重点关注论文”(不限于重点关注论文,可适当放宽比例)组织复检,结合毕业答辩形成总结材料 4.各学院填报答辩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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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会前10天 |
学院完成答辩、二次答辩、录入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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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会前10天~学位会 |
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检、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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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前 |
完成定稿论文上传、材料总结归档 |
三、其他要求
1. 鼓励各学院拓宽培养渠道,向企事业单位征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鼓励毕业生基于在校期间参与的创新创业优秀项目或竞赛成果撰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3.各专业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数量须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0%。
4.毕业设计(论文)所有环节须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知网系统)中进行,请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5. 各学院须进行资格审查,在系统中标注未通过审查学生名单(将学生添加至未毕业名单且备注原因)。
6. 参加“3+1+1”和交换生项目的出国访学学生,与专业负责人商议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方式。选择在国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须按照校内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答辩。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89733244
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